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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行业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

作者: 东润    来源: 人民邮电报   编辑: 陈骏佼  时间:2020-12-18 14:20:40  

  12月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作出处罚决定,阿里巴巴收购银泰商业股权、腾讯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股权、顺丰关联公司丰巢网络收购中邮智递股权,三家平台涉嫌垄断,分别被处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互联网行业不是反垄断的法外之地,所有企业都应当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整个行业健康发展。涉案企业在行业内影响力较大,投资并购交易较多,拥有专业的法律团队,应当熟悉经营者集中申报制度,但未能主动申报,影响较为恶劣,因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予以顶格处罚,希望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虽然只处罚了50万元,但这已是法律条款当中的顶格处罚了,震慑意义重大。这是《反垄断法》施行12年来,向大型互联网企业打响的第一枪。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经济风生水起,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呈现,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在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出努力和尝试。但是互联网经济某些领域野蛮生长的同时,导致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流量、社交朋友圈、营销渠道等市场资源加速向头部平台集中,有关互联网企业垄断问题的反映和举报不断增加,风险和隐患加大。

  今年“双11”前一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平台不得滥用其优势地位,界定了平台经济中出现的不公平价格行为、限定交易、大数据杀熟、不合理搭售等垄断概念。

  事实上,互联网行业反垄断并非新话题,虽然《反垄断法》早在2008年就已实施,却一直未曾在互联网行业具体应用。只是因为互联网为新生事物,相关部门对其一直采取先包容呵护、再引导发展、继而逐步加强监管的思路。

  此次对互联网违规企业予以顶格处罚,在互联网领域反垄断利剑发威,是反垄断监管趋严的背景使然。近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为了防控系统性风险,互联网反垄断只会越来越严,互联网企业要敬畏《反垄断法》,进行合规性经营,以免触及反垄断法律红线。

  有消息称,阿里和腾讯暂停了与百度接洽爱奇艺股权的收购,在“临门一脚”时退却,正是因为担忧被认定在长视频领域构成垄断而触犯监管规定。

  第一枪已经打响,往后对包括互联网在内的所有头部企业的反垄断监管还会加强,这是保障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底线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