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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法治指数在筑发布—— 浙江贵州广东位居三甲

来源: 数博会   编辑: 陈骏佼  时间:2020-05-27 11:40:41  

  2020年5月27日,由大数据战略重点实验室研究编著,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大数据蓝皮书:中国大数据发展报告No.4》在筑网络发布。发布会同时公布了2019年全国31个省份“大数据法治指数”得分与排名,位居前十的省(区、市)分别是:浙江、贵州、广东、北京、安徽、福建、山东、上海、江苏和湖北,其中,贵州省排名第二位,是大数据法治指数前十位中唯一的西部地区省份。

  课题组负责人连玉明教授介绍,“大数据法治指数”是对某一地区大数据法治状况在不同阶段总体发展水平和发展特点进行的综合描述和价值判断,是一个理论与实践、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体系。为客观反映我国大数据法治发展现状和潜力,课题组充分考虑新时代中国大数据法治发展的热点和趋势,从立法、司法、数权保护三个维度,构建了包含数据立法、数字司法和数权保护的大数据法治指数。其中“数据立法”选取“立法活跃度、省级政府文件导向性、市级政府文件导向性”3个代表性指标,“数字司法”选取“线上法院普及率、智慧检务创新性、公安微博影响力”3个代表性指标,“数权保护”选取“司法判例案例、国家政策落实率、法律服务专业性”3个代表性指标,从三大方面九个细分领域对全国省域大数据法治发展状况进行了综合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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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5月27日,由大数据战略重点实验室研究编著,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大数据蓝皮书:中国大数据发展报告No.4》在筑网络发布。发布会同时公布了2019年全国31个省份“大数据法治指数”得分与排名,位居前十的省(区、市)分别是:浙江、贵州、广东、北京、安徽、福建、山东、上海、江苏和湖北,其中,贵州省排名第二位,是大数据法治指数前十位中唯一的西部地区省份。

  课题组负责人连玉明教授介绍,“大数据法治指数”是对某一地区大数据法治状况在不同阶段总体发展水平和发展特点进行的综合描述和价值判断,是一个理论与实践、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体系。为客观反映我国大数据法治发展现状和潜力,课题组充分考虑新时代中国大数据法治发展的热点和趋势,从立法、司法、数权保护三个维度,构建了包含数据立法、数字司法和数权保护的大数据法治指数。其中“数据立法”选取“立法活跃度、省级政府文件导向性、市级政府文件导向性”3个代表性指标,“数字司法”选取“线上法院普及率、智慧检务创新性、公安微博影响力”3个代表性指标,“数权保护”选取“司法判例案例、国家政策落实率、法律服务专业性”3个代表性指标,从三大方面九个细分领域对全国省域大数据法治发展状况进行了综合测评。